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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关于修订本科生培养计划(2012版)的原则意见
来源:   更新日期:2016-12-12 10:12:38  浏览次数:

校教〔201110

培养计划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的蓝图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也是规范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多层次、多规格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造就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决定启动新一轮人才培养计划修订工作。

一、现状与背景

我校现行2006版培养计划是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及我校2005年第二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关于人才培养方面的精神制定的。2006版培养计划在广泛学习国内同类院校经验基础上,在强化基础课程、加强实践环节、增加选修课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是未来十年内我国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2006版计划实施以来,我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了一系列突破,为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将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吸纳、固化到培养方案中。同时,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学分制管理的要求,及时将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改进和完善,需要对现行培养计划进一步修订。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

1.科学制定方案,校准培养目标

培养方案的修订要集中体现太原理工大学以人为本,文体为舟,承载德智,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培养方案要符合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的专业规范,满足与本专业相关的认证标准或评估标准的要求,着眼于培养复合型、创新型的多层次高素质人才,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定位,细化对知识、能力的要求,形成本专业的培养标准。对于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其培养标准应高于行业专业标准和国家通用标准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培养要求。

2.依靠专业优势,彰显专业特色

要明确本专业的整体培养目标,规划本学科的长远发展,关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的体系框架,在对本专业准确定位的基础上修订培养计划,力求突出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特别是在实践教学环节中,要体现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特色,使得本专业培养计划独具特色,避免出现“千人一面”的现象。

3.整合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设置

各专业在教指委的指导下,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标准,重新整合课程体系,确保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从学校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育目标的内在联系上,从课内课外的结合上,审视原有课程体系,对课程进行梳理与整合,注意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之间的科学衔接,处理好综合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关系。对于工科各专业,应注重工程知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等相关内容。

属于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其课程设置应高于认证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课程设置必须兼容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的课程设置规定。

按照培养标准编制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不仅要包含知识点的要求,还应该包含能力培养的要求,需要设计必要的环节,将本门课程所承担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要求,按照培养标准的目标落到实处,即在每门课程的教学大纲中规定这些能力的实现方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设置要满足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4.促进学科融合,加强素质教育

为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强化学生的通识教育,促进学科融合,提高学生科学、人文、艺术素养,设置综合基础选修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三类课程群,学生须修满8个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供理工专业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供其它专业学生选修,艺术体育类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各专业学生选修艺术体育类课程不得少于2学分。

5.加强外语、计算机教学,提高运用能力

外语教学前两年为大学英语教学。大学英语教学继续实施分级教学。后两年各

专业必须开设专业外语一门,至少为32学时。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鼓励进行双语教学。并且学校面向各专业开设应用性较强的外语类综合基础选修课,目的是创造条件加强学生课外大学英语的学习指导,培养学生英语语言综合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学生根据需要和兴趣选修相关课程。

计算机教学按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三个层次建立课程体系,非计算机专业第一层次由学校统一安排,第二层次由各专业根据后续课程的需要开设与本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课程,第三层次各专业至少自定一门。

6.增大选修课比例,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

结合学分制的实施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加大选修课比例,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扩大选择空间,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在课时分配上,选修课在所有课程中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选修课开出的学分数与学生应修读的学分数比例不低于1.5:1,以利于学生选择。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需要设置多个专业方向,专业课可以根据不同专业方向设置课程模块,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

7.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创新人才

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调以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出发点,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重新审定实践性教学环节,合理配置实践教学资源,研究理解内涵,广开渠道,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将学生的自主实践纳入培养体系,包括科技创新活动、科研项目、社区工作、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调查、各类竞赛等。属于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实践环节的安排要高于认证标准中的要求。

三、具体要求

1.学时、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课内学时严格控制在2400学时以下,五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课内学时控制在3000学时以下。周学时一般不超过26学时。理科类、管理类、经济类、文科类、法学类、体育类专业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课内学时数控制在2600学时以下。周学时一般不超过30学时。周学时尽量按实际执行的填写。

四年制本科生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180学分。五年制本科生最低毕业学分要求为230学分。各专业最低毕业学分必须取整,不得出现小数点。属于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其各类课程学分应满足“认证标准”中的最低学分要求。且工科类培养计划实践环节不少于35学分,其它类培养计划实践环节不少于22学分。

学分计算方法:课程学分(含独立的实验学时):

16学时计1学分。

集中实践环节学分:1周计1学分。

2.学期及教学过程时间安排

我校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按14周安排教学,其中授课13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减少课内学时,加强实践教学,并统一将毕业实习放在该学期。毕业学年第二学期按17周安排教学,只安排实践环节,不安排课内学时。其余每学期均为20周,其中教学周数为17周,考试12周,机动1周(节假日或其他活动占用)。

课程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结合,一般各专业每学期学分数应控制在17-24之间,考试周安排考试的课程控制在3-6门。

3.培养计划基本框架

培养计划基本框架如下(以工科为例):

名称

学时(周)

 

180

 

 

75%)

综合基础课

必修

两课、自然科学基础、外语、体育、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学校参照现行培养计划设定课程菜单

选修

(素质)

128

8

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等素质教育课程

交叉课程选8学分

选修

(外语)

《大学英语》一、二、五、六及《英语听力》一、二、五、六

不计入总学分

学科基础课

必修

学科、专业核心课程

选修

专业方向课程

25%)

必修

专业技能课程

选修

专业提高课程

35

入学教育

1

不计学分

校史校情教育、专业教育等

1、通过增加实践环节比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毕业教育

1

不计学分

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等

4

4

 

名称

学时(周)

 

180

35

公益劳动

1

不计学分

2.自主实践学分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实践考核及学分认定暂行规定》执行。

军    训

3

不计学分

计算机训练

3

不计学分

(系)

工程训练

自定

1学分/

教学实习

自定

1学分/

生产实习

自定

1学分/

课程设计

自定

1学分/

毕业实习

3

3

毕业设计(论文)

14

14

其    他

自定

1学分/

2

注:1.实验包括在课程教学内,实验学时不低于课内总学时的10%

2.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为6535

3.课程设置比例可在10%内调整。

双学位是学业优良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跨学科修读另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制订双学位培养方案应考虑本专业的知识结构及基础理论。要求课内学时统一为640学时,实践环节不少于10周,毕业最低学分为50学分

列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的各专业可参照培养计划基本框架,按“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要求,单独制定培养计划。建立“工程教育不断线、创新实践不断线、企业学习作铺垫、工程设计进所院”的教育体系,构筑现代工程师的知识结构,进行工程师知识系统设计和整体规划,培养造就创新能力强、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工程师。

中外合作办学的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各种专业人才,改革国内教育观念和方法。中外合作专业制订培养方案应体现与国际知名大学同类专业合作办学的特色。

4.专业方向设置

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确定专业方向,同一专业不同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差异应体现在第四学期以后,不宜过早。

5.课程设置

单门课程开课学时必须是8的倍数。尽量开设16的整数倍学时的课程。

超过16个学时的实验建议独立设课。在保证基础实验学时和教学效果的基础上,加大设计实验和综合实验的比例。

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各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形成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结构和功能优化的实践教学体系。

6.培养计划修订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本次修订的培养计划自201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7.培养计划模板(word格式)见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

四、组织机构

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学校成立“太原理工大学培养计划(2012版)修订工作委员会”,本着注重质量、符合规范、坚持标准、加强实践、提升内涵、彰显特色的原则,全面负责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校“基础课程设置工作组”,负责修订综合基础课及部分学科基础课的计划。各学院要成立“专业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组” (包括主要院领导、系主任、各专业负责人及合作企业相关负责人等),负责指导各专业开展院级及专业课程计划修订工作,并对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质量负责。各专业负责人应广泛充分征求本专业所有教师意见,并参照本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范要求,组织修订与论证本专业的培养计划。学校将组织全国教指委或985院校的有关专家就各专业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评审。

本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110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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